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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通知,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高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创新团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同时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带头人。

2.优先资助有重大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成效显著、在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及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的人才。

3.已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的不得申报;校级领导不得申报。2014年、2015年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层次)正在申请结题的原则上可以申报,如验收结果不合格,2017年申报名额自动作废,不再递补。

4.学校限额推荐5人,其中40周岁以下的不少于2人。

(二)资助标准

省教育厅资助: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电子版一份。

3.近五年有科技成果在辽宁省内转化的申报者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4.申请者本人最终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二、创新团队申报要求

(一)创新团队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及重点学科。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学科指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领军人才,尚无科技平台和重点学科依托的,也可择优申报。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3.已经获批过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的可以继续申报。2014年、2015年获批创新团队正在申请结题的原则上可以申报,如验收结果不合格,2017年申报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4.学校限额推荐2项。

(二)资助标准

省教育厅资助:理科50万元,文科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12月5日,主楼108(人才),主楼122(团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理科人才:孙 强 8256 sunqiang_kyc@163.com

文科人才:迟景云 9055 kyc9055@163.com

创新团队:李朝明 8250 chaomingli@126.com

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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