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和阐释,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别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课题,现就此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
研究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专项课题经费共计10万元,视课题申报数量及论证质量、研究选题、预期成果等情况确定项目资助数量及单项课题经费。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有相关的研究专长。
2.研究选题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课题指南(参见附件2)开展申报,也可自拟题目。
3.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限参加2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或内容相近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立项的不予立项。
4.申报重点资助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要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课题组成员要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各类项目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019年6月底。
三、立项及结项要求
1.课题申请人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并在12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打印两份纸质版(A4纸、左侧装订),交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研中心办公室(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予以立项。
3.立项后,请课题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内容、时间及经费预算等统筹规划,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研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田广澍,联系电话:82159775,
邮箱:1048684420@qq.co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赵 岩,联系电话:8215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