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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7】143号)要求,现对我校获批的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二)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需提交书面申请;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上报教育厅予以撤销。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西山湖校区可报送至3教A区304室付强老师处。

1.《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如需变更项目组成员,请同时提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一份。

2.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3.联系人:于杰兰 电话: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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