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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我校深入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繁荣我校校园文化,特举办本次演讲比赛。

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

二、比赛主题

学宪法,讲宪法

三、主办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五、比赛内容

结合十九大报告内容,从“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法律、宪法与个人”四个主题中任选一个为主题,题目自拟;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要内容;比赛要求以脱稿演讲形式进行。

六、比赛安排

1.各学院推荐2人参加比赛

2.比赛时间与地点

(1)初赛:

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16:00—18:00

地点:黄河路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理论学习室

西山湖校区 三教C区514

(2)决赛:

时间:2017年11月30下午14:00—16:00

地点:图书馆国际会议厅

3.赛制:

为保证比赛质量,本次演讲比赛采用初赛选拔、决赛排名的比赛制度。

4.赛程:

(1)初赛:选手在指定场地进行3分钟左右(不超过5分钟)的演讲。根据表现选拔出10人进入决赛。(初赛的评分标准见附件1)

(2)决赛:10名选手依次上台脱稿演讲,演讲时间6分钟左右(不超过8分钟),演讲结束后选手需抽取一道关于宪法的基础知识问题并作答。最终依据评委打分、答题情况以及大众评审团投票(如需)评出奖项。

注:演讲稿应切合主题,包含部分宪法知识,从生活点滴出发,表达自己观点,打动评委和观众(详见附件2)。

5.赛果:

(1)奖项设置: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优秀奖4人。

(2)评奖依据:决赛评委打分满分9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答题分数10分,根据总分确定排名。若出现平分,由现场大众评审团投票评选。

七、报名方式

请各学院负责人于11月12日20:00前将本学院2名选手信息通过填写问卷的方式报名参赛(https://www.wjx.top/jq/17965062.aspx)。为确保公平,请各学院负责人确认好信息后再上交,一经上报不允许做二次修改。

八、活动联系人

王 辉:18041108563(法学院)

胡春娇:13390043313(校学生会)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委员会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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