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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近日,辽宁省科技厅和辽宁省科协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科普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能够满足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专(兼)职科普人员5人以上;

3.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向社会公众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60天;

4.其它要求详见《辽宁省科普基地认定申报指南》(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

2.其它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支撑材料。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2017年5月8日

联 系 人:孙 强

联系电话:82158256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电子邮箱:sunqiang_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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