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校园一卡通项目进度安排,校园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使用的卡片称为“校园卡”)将于2月27日上线试运行。届时,学校将实现统一消费、统一身份、统一自助服务,真正实现“一卡在手,走遍校园”。为规范校园卡的使用,保证系统的平稳运行,确保全校师生得到更好的服务,现就校园卡发放及使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发放
1、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校园卡将于2月23-24日发放,请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到所在校区的校园卡服务中心统一领取。
2、领卡人须核对卡片明细清单,核对无误并在《校园卡领取表》上签字后领取校园卡和发卡明细清单。
3、各单位、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将校园卡及时发给教职工和学生,确保2月27日前,卡片发放完毕。持卡人在领卡后应及时核对卡片信息与本人是否一致,信息无误须签字确认,若信息不符须在确认单上注明情况并将卡片退回校园卡服务中心。如发现有持卡人因转单位造成重复卡片,请将卡片及时送还到校园卡服务中心。
4、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月2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用户领取卡片签字确认单送还到校园卡服务中心。
二、校园卡的使用
1、领取本人校园卡后,请首先在校园卡自助服务机或者登录校园卡网站(http://ecard.lnnu.edu.cn/)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如发现有信息错误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进行修改。
2、在核实本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可进行充值并使用。
3、校园卡充值方式如下:
(1)现金充值:通过位于黄河路校园卡服务中心的现金充值机对校园卡进行充值。
(2)银行转账充值: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APP、ATM等方式向校园卡充值。
4、系统统一设置了初始交易密码,为保证校园卡的安全性,建议持卡人尽快在校园卡自助服务机上修改密码。校园卡初始的密码为持卡人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的,用数字1代替。目前,基本信息库中有部分教职工人员的身份证信息为第1代身份证的15位号码,这些教职工的初始密码为15位身份证号的后六位数字。此外,有个别人员身份证信息未录入数据库,其卡片密码设置为000000。
5、校园卡使用详细情况请访问辽宁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中心网站(http://ecard.lnnu.edu.cn/)或关注“i辽师”(微信公众号:lnnunic)。
三、其他事项
1、校园一卡通系统试运行期间,部分系统和原卡片系统采用并行方案,原饭卡、图书证等证卡可继续使用,老卡使用截止时间由相应管理部门另行通知。热水、洗浴系统已全部更换为新设备,原卡片不能使用。
2、校园卡服务中心分布及联系方式
校区
| 位置
| 咨询电话
|
黄河路校区
| 后勤(计财)楼一层
| 82156565
|
西山湖校区
| 西山食府一层
| 85992277
|
3、为方便教职工、在校学生使用校园卡,建设银行开学期间(暂定2月27日-3月5日,如需更长时间驻校服务,时间可适当延长)安排工作人员在校园卡服务中心为师生提供现场服务。建设银行驻场期间,教职工、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银行卡网银及手机银行签约操作。 学生可以团体预约办理,建议预约以年级为单位(预约工作安排请访问辽宁师范大学校园卡网站(http://ecard.lnnu.edu.cn/))。师生也可自行前往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4、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前期已多次进行校园卡图像采集工作,本次发放卡片仅涉及系统中已存有效照片的人员。本次未收到卡片的人员,请于3月6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校园卡服务中心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