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方便我校学生参加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资格审核及确认,经学校与大连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在我校单独设立工作点。根据大连市教育局《2016年下半年大连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通告》的要求(具体详见大连教育局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dledu.com/info/107551_1364203.vm),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报名参加此次面试的我校2013级、2014级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以我校本次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确认。
三、确认地点
黄河路校区北院主楼105室。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一份;
※相关文件中要求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不用学生本人提交,由我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提交。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须装入标准档案袋,加贴封皮(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及说明
1、我校设立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点只接受我校的“在读学生”(含非师范本科生、研究生),其他考生请按照大连教育局相关规定到其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2、本次校内审核为我校协助大连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考生可到我校指定的确认地点审核,也可去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最终审核结果由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须持续关注审核状态,最终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2158404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