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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辽宁省社科规划办拟选送部分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参加中宣部组织的全国优秀理论文章评选,并对在中央“三报一刊”上以省内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理论文章予以资助。选送及资助的理论文章内容应以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为主,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富于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发表时间为2016年1月至10月。

请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纸要求版头页和正文页,杂志要求封面、目录和正文页)报送科研处1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迟景云

联系电话:9055

邮 箱:kyc9055@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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