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反映我校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213号)要求,我校启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总结梳理上一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公开频次、范围及效果,按照《2015-2016学年度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报告提纲》(另行下发至各单位办公室)拟写总结材料,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各单位、各部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表》(另行下发至各单位办公室)并于11月22日(周二)17:00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楼216室),电子版材料上传至xwb@lnnu.edu.cn。
同时,请再次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自查本单位、各部门是否存在工作遗漏,及时补充公开信息,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82158209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