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开展2016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1-2015年间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基础教育类课题。
二、材料要求
1.《结题·鉴定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12月1日
联系人:邓志超 电话:82159892 Email:kyc98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