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5号)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度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本次验收由学校组建专家组实施。
2.各项目组要填写《201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2)、《项目完成人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要对上述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真实。
3.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校部112室)。
1.《201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纸质版一式3份;
2.《项目完成人承诺书》纸质版一式1份;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
4.结题书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5.联系人:于杰兰 电话:82159239
附件:
1. 2014年度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
2.《201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3.《项目完成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