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3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尚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请及时将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元钱),学校计财处每周定期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费、住宿费。
贷款金额低于欠费金额的学生,差额部分请自行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刷银联卡缴纳。
若学生的银行卡丢失,请及时到建设银行补办银行卡,并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9号窗口登记新卡号。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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