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将于2016年7月20日和8月15日分两次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费、住宿费,具体通知如下:
1、 本科生
2013—2015级本科生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元);
2016级本科新生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中的缴费须知。
2、 研究生
2014、2015级研究生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元);
2016级研究生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中的缴费须知或者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划款成功后,缴费收据请于开学后到各学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