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的有关部署和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充分了解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基层单位审核: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中签署意见。
3、上报人事处: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专家评审以后,推荐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6、报送省厅:公示无异议以后,由人事处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盖学院印章;
3、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人选数据库文件: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安装后打开,录入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点击“生成报送”按钮,生成后缀为“RPU”的文件,该文件为人选数据库文件。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17:00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事科 (主楼208室)
联 系 人:夏鸿飞 张晓凡
联系电话: 9599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