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考工人员范围限定为具体从事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工种必须与现从事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及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工种相一致,请各单位认真审核。
2.校内变更岗位且仍在技术工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需申报同级别不同工种的晋升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不同工种的上一等级。
3.本次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实行考核与聘任分开,考核合格只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待同级别岗位有空余名额时方能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
4.请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审核表》。单位审核后,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A4纸打印一份,电子稿发送至68655271@qq.com(标题:单位+2016年考工审核表)。工种必须按照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工种名称规范填写。
同时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各单位于2016年4月26日17:00前报送到主楼208室。
联系电话:82158439
联系人:刘丽颖、段文斌
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