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充分了解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其中成果时间界定为2011年至今。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基层单位审核: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中签署意见。
3、上报人事处: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2、《2016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3、《“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4、《2016年申报“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5、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说明主要贡献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为方便老师申报,人事处可协助老师做好申报材料的格式调整等材料整理工作。若各位老师有需要,可先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lsdrsc@163.com,待定稿后再装订成册。
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17点前
申 报 地 点:人事处人事科 (主楼208室)
联 系 人:夏鸿飞 张晓凡
联 系 电 话: 9599
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