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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大政办发【2004】150号文件中“住房公积金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的规定,我校将于2016年4月调整在职人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所以2016年4月在职人员个人扣缴公积金数额会相应发生变化(其中有少数人员不变)。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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