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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受理,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2.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

3.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二、材料要求: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

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未入选成果再次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三、受理方式:

截止受理时间: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邓志超 电话:82159892 Email:kyc98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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