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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类等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金融学类等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45号)精神,我校现决定组织开展推荐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相关专业类评审专家库专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推荐专家范围为教育学类等相关15个本科专业(详见附件1)。每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推荐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能熟练掌握专业评价政策、方法、技术。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及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3.热心高等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廉洁,愿意并能胜任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请有关学院根据推荐范围、名额及条件组织专家推荐工作,于2016年4月12日(周二)17:00前将《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学研究室 于杰兰

联系电话:82159239

附件:

1.推荐专家专业一览表

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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