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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度辽宁省政府科技奖励(自然科学)推荐工作通知的安排,现将我校推荐报奖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荐范围: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全校限额2项);

2、专家推荐(3名院士推荐,不限项)。

三、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省级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2、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是辽宁师范大学,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全部或部分在辽宁省内应用;

3、申报成果须在2014年1月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或鉴定;

4、2015推荐项目,经评审未获奖及进入评审阶段后自行申请撤回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

四、申报要求:

1、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省奖励办关于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文件精神在2月1日前将项目名称及项目300字简介发送邮件到联系人邮箱,以确认申报资格;

2、确定申报资格后开通网上申报账号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①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②300字以内项目简介的电子文档1份、2张代表性照片电子文档1份。

4、其他要求:

①其他详见附件《省奖励办关于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管理系统(网址60.16.24.20);(管理系统将在2月20日开放)

②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

时 间:2016年3月1日前

联系人:孙强

电 话:82158256

电子邮箱:sunqiang_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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