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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6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寒假、春节将至,为做好寒假和重点节日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安全祥和的节假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周密安排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寒假前通过有效途径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恐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确保单位及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人防力度,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或保卫处。

四、强化责任监督意识。凡在假期中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提前向学校报告、审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做好活动的各项处突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春节期间,师生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五、加强校园安全秩序管理。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搞破坏活动。一是对假期在校内施工的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加强管理,相关人员名单要上报保卫处备案。二是要加强对研究生宿舍区的管理,严格宿舍进出询查登记手续,若发现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三是加强对教学楼和办公楼的管理。寒假期间,学校将封闭部分教学楼;有教学和实验任务的教学楼,保卫处将采取半封闭管理。请各单位(部门)寒假前将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备案,并通告相应师生,进出楼宇的人员须审验证件。

六、做好留校人员的信息上报及生活安排。各相关单位做好留学生、外教、研究生等假期留校人员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书面上报学校保卫处。并做好相应的生活安排和管理监督工作。

七、严格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部门)要将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务办和保卫处。各办公室、实验室不要留存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断气、关窗、关门,并在门上贴上封条。各单位(部门)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杜绝缺岗漏岗和侥幸心理,保持通信畅通;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巡查工作,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和上报,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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