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反映学校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5〕33号)工作要求,我校启动全校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总结梳理上一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公开频次、范围及效果,按照《2014-2015学年度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报告提纲》(另行下发)拟写总结材料,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各单位、各部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表》(另行下发)并于11月27日(周五)12:00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楼216室),电子版材料上传至xwb@lnnu.edu.cn。
同时,请再次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自查本单位、本部门是否存在工作遗漏,及时补充公开信息,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