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根据《2015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我校具体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实施校、院二级推荐制度。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2015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意见》要求,先行在本单位组织推荐。
二、各二级单位限报省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各一名。另外可自荐是否参与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
三、因时间紧,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1日17:00前将参评名单及简要参评事迹材料报到人事处(主楼208室)。待学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后,再按照省厅要求组织材料。
联 系 人:栾兰 朱言军
联系电话: 9599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