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2015年度学费、住宿费缴费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要多存1元钱),自开学起,我们每周将定期委托银行统一进行学费、住宿费的划转。若学生的银行卡丢失,请及时到相应的银行重新办理银行卡,并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登记新卡号。
仍未交2014及以前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自行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缴费,缴费时请刷银联卡。
上一条:关于划转2015级本科生军训服装费的通知 下一条:辽师大2015年教职工“智慧杯”围棋比赛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