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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学校党政非常重视和关心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为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各单位于7月10日前上报体检名单。

二、体检时间:从9月1日开始体检。学校门诊部安排好各单位的具体体检时间后,另行发布通知。

三、体检地点:黄河路校区北院门诊部。

四、体检项目:(详见附页)

五、体检费用:近年来,尽管学校经费紧张,但为了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不断加大体检设备的投入,今年体检费用提高到每人240元,体检项目增加到18项(见附件)。学校补贴190元,个人仅承担50元。离休教职工体检费用由学校全部承担。

在职育龄期女教工妇科体检项目也进行了新的调整,体检费提高到90元/人,全部由学校承担。(见附件)

六、报名办法:各单位由工会主席负责组织体检报名工作。离退休中心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报名工作。

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参加体检教职工的报名表(注明人员身份)报门诊部主任室,联系电话:8790或9120。

七、交费办法:各单位在本单位体检的前一周,将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有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应承担的费用统一交到门诊部,办理体检手续,领取体检表后,按有关规定和具体体检时间进行体检。

八、体检要求:按本单位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先到门诊部大厅领取 “体检条形码”后再进行体检。

抽血化验早7:50开始,须空腹。其他体检室每天上午8:00—11:00进行体检。特殊情况请及时沟通。

为了达到体检的最佳效果,请参加体检的教职工按体检须知要求进行体检。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好本单位的教职工积极参加体检。

附页:

1、体检项目

2、报名表

3、体检须知

辽宁师范大学体检工作组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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