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组织申报材料:
1.各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必须是本学院2016年计划招生的研究方向,且所遴选的导师将在2016年招收研究生;
2.各单位所申报的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条件”或“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见附件1、2);
3.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3、4)一式三份,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其中两份,连同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5)、《导师信息表》(见附件6、7,只需电子版)于7月1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文科1号楼628室,联系电话:82159385,电子版请发送至dawei1396@163.com),申请表的另一份由各单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