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陈黎钦,化学化工学院2014级化学(师范)专业学生,2013年被我校录取,高考分数为465分,因身体原因现申请转学回其生源地(广西)的河池学院化学专业学习(此专业2013年录取最低分低于465)。
经学校研究,同意其转学申请,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其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7日至13日,期满后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致电或致函学生处(电话0411-82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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