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年科技工作者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生力军作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新贡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和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科技、教育、卫生、生产等领域从事科研与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以上,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果:省以上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论文(5篇以上)的主要作者,或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主要作者;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奖项)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两个以上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在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显著经济效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往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再参评。
5、第十届辽宁青年科技奖与第六届大连市青年科技奖不能兼报。
二、申报材料
1、《辽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
3、申报者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列目录,所在学院需严格把关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2015年7月16日
联系人:张洪月
电话:(8215)9889 Email:zhanghy_hy@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