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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钻研教学,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我校将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1.凡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入岗不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可参加。

2.曾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比赛。

二、竞赛形式

1.本次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2015年4月23日—5月15日举行,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每个学院须推荐1-3人参加学校决赛。

决赛:2015年5月下旬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集中比赛。

2.学校决赛按学科设两个组别:

人文社科组(含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类,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理工组(含07理学,08工学,10医学)。

三、竞赛内容及方法

学校决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二者权重分别为15%、85%。比赛当天,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教学节段”,特指课堂教学20分钟所需要的教学内容)。

1.教学设计

⑴参赛课程5个教学节段的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选取的5个教学节段必须分布在该门课程的不同章节。

⑵参赛课程5个教学节段相对应的PPT。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团体组织奖。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的预赛选拔工作,并于5月4日前将预赛具体安排的电子版发送至jxyjs@163.com。预赛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2.学院应为参赛教师指派指导教师,可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等担任。导师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保证青年教师在参赛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辅导和提高。

3.选手提交的5个教学节段的教学设计一律用A4纸打印。

4.各学院请5月15日前将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教师的《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5.决赛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鲍枫,联系电话:82159239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表

2.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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