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及《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校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自由申报的方式,最终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2、全校推荐指标数为:第一层次人才2人,第二层次人才6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第一层次人才应满足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博士学位,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社科基金及以上项目(子课题除外)。
2、申报第二层次人才应满足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获批过国家自然、社科基金及以上项目者优先推荐。
3、凡正在承担辽宁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人才项目。
4、本年度申报教育厅其他各类项目者不能同时申报此次人才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供佐证材料一份,佐证材料连同申请书一般不超过40个页码。
2、资助额度:第一层次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资助10万元;第二层次理工科12万元,人文社科6万元。(其中含自筹经费一半)
3、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
4、联系人:理科:孙强 8256 文科:迟景云 9055
四、其它不明事宜详见后附件或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