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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学院档案归档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附件1:辽师大校发[2014]10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学院档案的归档工作,现将相关归档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查看 “各学院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和专(兼)档案员名单”(附件2),如有变动,请将变动后的人员名单报档案馆(先发电子版到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 纸质版随归档文件材料一并报送)。

二、归档范围

1、时间范围:2014年及以前办毕的文件材料及照片。

2、归档范围:《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中保管期限为永久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归档范围

1

学院组织沿革、宣传册及社会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2

学院大事记、统计资料

3

学院联合办学的协议、合同等有关材料

4

学院承办、协办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及照片

5

毕业生合影照片(2007届以前的)

6

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标准照片、工作照片

7

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检查和指导学院工作的照片

8

学院举办学术报告会的照片

9

学院外事、庆典活动照片

10

校友活动照片

11

学院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奖状、奖杯、锦旗等实物照片

三、归档流程和要求

1、把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文件材料、照片按上表所列范围一式一份按时间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学院名称。

3、填写《学院档案移交目录》(附件3)一式两份(电子版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纸质版随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4、照片档案归档要求:

(1)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标准照片、工作照片各一张归档。

(2)领导视察、学术、外事、庆典、校友活动照片选择有代表性的3-5张归档。

(3)归档照片规格:4×6寸。

(4)以学院名称为标题建照片文件夹,为每张照片标注题名,题名要包括人物、人物身份、时间、地点、事件五要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

四、归档时间

2015年4月30日前归档。具体移交时间请与档案馆预约。

联系人:马云娜

联系电话:82159368

辽师兰台群号:110879636。

注:如需查阅馆藏档案,可登陆档案馆网站首页“辽师大档案信息公布查询系统”,检索档案目录。

档案馆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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