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春假”将至,现对校园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做到“值班室有值守,电话有人接”,党政负责人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如遇紧急、重大、突发事项要第一时间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报告,及时协调处理,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损失的,学校要追究责任。
二、要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尤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放射源、压力容器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危害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有群体自愿自发组织活动,应做好相关预案。
四、保卫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和大学生公寓城在假期期间要加强对保安、门卫等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外来人员进校、进楼;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和各教学单位要相互协调,做好留校学生假期期间的餐饮、住宿、学习和业余文化生活等相关工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要保证假期期间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做好网络监管工作。
五、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