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2015年度调整报销程序及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1、自2015年1月1日起,各项经费报销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到计财处办理,不得交由学生代办,计财处不再受理学生代办的任何业务。

博士研究生经费须由学生本人到计财处报销。

2、出国经费(含行政经费、科研经费)借款,须由宋述龙总会计师审批。

回国后报销,副校级以上领导的出国经费,须由韩增林校长审批,其他教职员工的出国经费须由宋述龙总会计师审批。

3、计财处对外报销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30

下午1:30— 4:00

每周五不对外办理业务,计财处进行内部业务处理及业务学习。

计财处

2015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对黄河路校区南院行道树修剪树枝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