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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4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原件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电子版1份。要求内容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15年3月9——10日

2、联系人: 邓志超 联系方式:82159892 Email:kyc9892@163.com

四、有关申报成果要求、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等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中文件。

科研处

2015年2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度个人收入12万元或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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