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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研究生院及各教学单位:

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是指论文开题报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及学位论文,是学生获取硕士、博士学位的凭证性材料,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请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以上材料的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2014届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一、需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博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博士学位审批表

2、论文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3、论文评阅意见书 (包括导师评阅意见)

4、论文开题报告书

5、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6、学位论文

(二)学术型、统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2、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3、论文评阅意见书

4、论文开题报告书

5、实习考核表

6、学位论文

(三)在职专业型硕士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2、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3、论文评阅意见书

4、培养方案

5、开题报告书

6、实习考核表

7、学位论文

二、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

1、将归档材料一式一份按上面要求顺序排列。

2、去掉材料(论文除外)上的金属物(如书订、曲别针)。

3、表决票用胶水贴在一张A4纸上。

4、材料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用黑色签字笔标上页号。表决票只在A4纸上标页码即可。

5、每个学生的材料分别装进一个档案袋里,袋上写好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博士、学术型硕士、统招专业型硕士、在职硕士),学生姓名及顺序号(流水号)。

6、打印“研究生答辩材料移交目录”,目录见附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注明研究生类别:博士、学术型硕士、统招专业型硕士、在职硕士。

三、各教学单位应归档案数量:

博士

学术型硕士

统招专业型硕士(含农硕)

在职硕士

城环

9

106

22

6

法学

41

3

管理

23

9

6

国际教育

29

53

化学

2

90

7

3

计信

38

3

教育

5

89

14

41

历史

70

2

7

美术

55

33

3

生命

79

2

3

数学

93

4

8

体育

5

63

41

外语

126

54

22

文学

1

127

22

17

物理

3

76

6

2

心理

6

50

24

8

音乐

21

1

7

政治

13

110

58

13

国商

15

海洋所

18

影视

2

四、归档时间:截止2015年4月3日

联系人:徐男

联系电话:8421

档案馆

2015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社科联优秀社科图书资助出版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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