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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14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核发校内津贴、晋升薪级、岗位晋级等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引导广大教职工更好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辽师大校发[2008]12号)、《辽宁师范大学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辽师大校发[2008]50号)、《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年度考核为契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本年度以强化师德考核为工作重点,带动全员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考核。坚持师德为上、立德树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二、按教师分类管理的思路,全面实施分类考核。以教师一年来实际工作成果为基础,依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确定教师的考核类型,以不同的评价标准考评不同类型的教师,开拓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为中心的师资队伍内涵式发展建设道路。

三、考核范围

1、2014年12月在册的在职人员;

2、学校实质性返聘人员;

3、国家及学校公派出国人员(其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个人考核表归国后补交)。

以下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

1、学校批准的退养人员;

2、学校批准病休6个月及以上人员;

3、外聘及基层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基层单位应根据聘用岗位进行内部考核)。

四、考核依据

1、岗位说明书。根据教职工从事、受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另附考核相关文件汇编)(点击下载)。

五、考核平台

辽宁师范大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已经具备了承载大型数据样本的能力。今年仍通过本系统采集教职工教学、科研等各种信息。请登陆辽宁师范大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为信息安全计,本系统只可在校内网内部登陆)。

登陆账号变更为6位职工号,登陆密码保持原考核系统密码不变。

考核系统内有详细的填报说明及基层审核说明,填报及审核前请仔细阅读。

六、考核流程

辽宁师范大学年度考核流程图(点击进入)。

七、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期限

内容

基层考核阶段

11月27日至12月17日

信息员变更备案,学习系统操作,熟练掌握申报工作流程

聘用小组变更备案,报送调整的岗位说明书

单位组织实施,个人填报考核信息,单位民主评议并确定考核档次

对基层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向基层单位聘用小组申诉

基层单位小组的申诉答复期

考核数据网上整体申报并纸质报送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特殊情况、减免工作量情况等说明(截止至2014年12月17日)

学校审议阶段

12月18日至24日

学校聘用委员会网上审议基层单位聘用小组报送的考核结果,受理对基层单位考核结果持异议人员的申诉

形成学校决议并反馈

上报材料阶段

12月25日至27日

单位信息员打印个人考核表、组织本人签字确认并报人事处存档

八、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点击下载

九、其他

1、我校目前实施的人事管理体制是聘用合同基础上、编制框架内的岗位管理,教职工从事、受聘的全部岗位均需进行考核。

2、按文件规定,考核优秀比例需控制在20%以内,为确保数据顺利填报,请学院做好统筹安排,以免影响申报。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提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其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3、年度考核材料是核发下一年度校内津贴的依据,各单位须在2014年12月17日17:00前完成申报纸制材料(考核表除外)及考核系统网上数据的报送。若单位逾期,学校将停发该单位整体校内津贴,直至材料报送完毕止。若因补发校内津贴增加个人纳税额度,由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

辽宁师范大学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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