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
同意推荐史祯昕、申巍两名同志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候选人,上报到省财政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审计处:史祯昕(按2014年评审数额推荐)
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申巍(按2015年评审数额推荐)
敬请广大师生监督。
联系人:
张丽杰:8676
夏鸿飞:6588
辽宁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月1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报考2015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特聘教授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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