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运行,充分满足我校目前各学科(专业)方向、工作任务调整及空缺岗位人员补充的动态需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教办发[2014]6号)、《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最新规定,现就2015年我校空缺岗位人员补充需求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满足当前,做好储备”的指导思想。在制定需求计划时,各单位要从师资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围绕队伍结构(年龄、学历、学缘等)和学科(专业)建设,以补充年轻优秀博士生为重点,做好师资储备。
二、坚持“先设岗,再进人”的原则。各单位应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满足教学、科研需要为重点,以全面完成单位各项事务性工作为落脚点,科学合理设置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对拟补充人员资质提出明确要求。
三、遵循学校关于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分类管理、弹性管理的工作思路。在有效整合本单位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实际需要做好不同类型师资的补充。
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期限
| 工作主体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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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至12月12日
| 基层单位
| 在本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框架内,按照学校二维指标描述的思路对各岗位重新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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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本单位师资分类的实际情况,从整体上把握本单位需补充师资类型。
2、2、根据本单位现聘人员情况,及所需师资类型,确定补充师资的具体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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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公开招聘目录填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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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至17日
| 基层单位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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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至19日
| 人事处
| 与各单位就需求程度、设置可行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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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至31日
| 校长办公会
| 审议并形成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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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9日
| 人事处
| 书面告知各单位专任教师岗位学校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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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谓岗位设置二维指标是指通过两个维度来描述岗位,一维描述岗位工作内容,一维描述岗位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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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需求计划填写说明(请点击此处查看)
六、其他
1、辽宁省公开招聘工作对于专业等岗位设置内容都有了更加严格与明确的规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省人社厅的专业目录等规范做好计划。
2、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将成为2015年全年招聘的依据。需求计划一经形成,全年固定、有效,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请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报。
七、报送材料
1、汇总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汇总表电子稿(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lsdrsc@163.com)
3、无申报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报送截止时间:12月17日17:00点
报 送 部 门:人事处人事科(主楼208室)
联 系 人:杨 薇(9599)
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