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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3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22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选题范围可参照《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要具备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负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每个项目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项目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每位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4.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201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本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额度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1.《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2.《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上报时间

1.请各学院于6月23日17:00时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联系人:白 风 联系电话:82159239

附件:

1.《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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