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94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辽宁省第十届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校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九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需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1—2013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各基层单位遴选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遴选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单位推荐1名(被推荐人需上一节公开课,并经所在单位教学委员会或专家组集体听课后方可上报学校);
2.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听一次课(听课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最终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基层单位推荐文件,一式1份;
2.《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10份;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并将《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立莉;联系电话:82158627
附件:
1.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
2.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辽宁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