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2014年学生军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4年新生军训继续采取学生教官训练模式,选拔培训学生军训教官,组建“学生教官队伍”,在部队教官指导下完成新生军训任务。为做好学生教官的选拔培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教官选拔原则
1、各学院学生军训教官由本学院选拔,特殊情况由武装部统一调配。
2、严格考核把关。学院要把好推荐关,从思想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军事素质等方面严格考核,把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选进教官队伍。
3、学生教官要结合学院特点选拔,有教官经历和入伍经历的优先选择。
二、学生教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素质较好。
4、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作风,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能够正确处理学校、部队、师生关系,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
三、学生教官的选拔程序
1、报名、初选(5月15日—30日)。学生到本学院报名,各学院按照教官的选用条件进行初选,于5月30日前上报学生教官审批表。
2、统一考核培训(6月初至7月初)。武装部、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上报学生教官统一进行考核培训,于暑假前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
四、学生教官的训练
1、训练时间: 7月中旬
2、训练地点:旅顺预备役训练基地。
3、训练内容:聘请军事素质高的现役军人培训学生教官,主要培训内容为单兵队列动作、教学演示、指挥口令、内务检查及平时养成教育等。
4、训练目标:全面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强化组织纪律性;熟练掌握队列动作要领,熟悉组织队列训练的方法;提高组织能力和做思想工作的能力。
5、综合考核:训练结束时,受训学生进行口令、指挥、讲解等现场演示,并结合内务检查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6、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学生教官的管理规定
1、学生教官在军训期间严格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一日生活制度;加强作风养成教育。
2、建立学生教官个人档案,进行跟踪管理。作为评选优秀教官的依据。
3、学生教官的考核。军训结束后由武装部、教官所在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军训教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4、学生教官的表彰。新生军训结束后对优秀的学生教官由学校进行表彰,授予优秀学生教官荣誉。
六、学生教官的职责和奖励
1、军训期间每名学生教官承担一个方队的训练任务。
2、学生教官在军训期间应严格按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协助部队教官施训或单独施训,按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
3、负责早锻炼带操和晚就寝检查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受训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4、学生教官兼任学生军训安全员,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军训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5、对学生教官军训期间误课,影响期末考试成绩的,可参加免费补考。
6、完成军训任务后,评选优秀教官,颁发荣誉证书。
7、优秀的学生教官在年度评优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8、学生教官完成军训任务后,学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一分。
七、要求
1、各学院要把选拔学生教官作为本学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新生军训打下良好基础。对每个学生教官要认真进行全面考核,确实选拔有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军事素质高的学生,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为新生入校做好准备。
2、各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要将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确保训练安全。
3、在训练中要开展向解放军学习的活动。学习部队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优秀品格和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
辽宁师范大学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