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度辽宁省政府科技奖励(自然科学)推荐工作通知的安排,现将我校推荐报奖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荐范围: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2、专家推荐。
三、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省级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2、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是辽宁师范大学,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全部或部分在辽宁省内应用;
3、申报成果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或鉴定;
4、2013推荐项目,经评审未获奖及进入评审阶段后自行申请撤回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
四、申报要求:
1、此次推荐我校限报三项成果(国际科技合作奖除外),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省奖励办关于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文件精神在4月15日前到科研处确认申报资格;
2、确定申报资格后开通网上申报账号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①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②300字以内项目简介的电子文档1份、2张代表性照片电子文档1份。
4、其他要求:
①其他详见附件《省奖励办关于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管理系统(网址60.16.24.20);
②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
时 间:2014年4月29日(要求公示期一周)
联系人:张宝宁
电 话:82159266
电子邮箱:ls9266@163.com
科研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