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开展2014年度上半年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9年以来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及基础教育领域(含思政专项)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二、材料要求
1.《结题·鉴定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4月22日——23日
联系人:邓志超 电话:82159892 Email:kyc9892@163.com
科研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