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2年9月,我校全面启动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为巩固提升无烟校园建设成果,依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29日印发)和《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教基一函[201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4年我校控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控烟组织建设,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要认真履行教育宣传、督查督办、吸烟劝阻等控烟工作职责,明确组内分工及责任,逐项落实学校控烟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并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nnuwyxy@163.com。
二、完善控烟制度,严格落实控烟措施
1、学校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不摆放烟具;在校园内各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
2、学校在学校南、北院和西山校区各设立1-2个露天吸烟区,教职工有吸烟需求的要自觉到指定区域。
3、教师在学校应以身作则、带头不吸烟,通过自身的不吸烟,教育和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对有此行为的教师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4、校园内超市、食品店严禁出售香烟,暗地售卖一经查实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一经发现要追究源头。
三、开展吸烟有害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健康氛围
1、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控烟宣传教育视为常规性工作,通过杂志、展板、网站、班团会、例会、报告会、宣讲会等多种渠道向师生传授烟草的危害以及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强化师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2、学校宣传部门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台、宣传栏、条幅海报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建立“辽宁师范大学创建无烟学校”网站专栏,及时传达学校要求,通报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搜集和宣传校内各单位控烟工作的典型案例。
3、学校工会、团委分别统筹开展校级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4、各单位于6月和12月分别提交本学期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发送至:lnnuwyxy@163.com,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学校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努力实现控烟长效
1、学校要完善控烟机制,逐步将履行禁烟、控烟职责和禁烟行为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2、学校要公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11-84212804),接受群众监督,对控烟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3、学校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学校爱卫会和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全校控烟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月编发控烟工作通报。
辽宁师范大学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