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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4]10号,附件1)已下发,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学院档案的归档工作,现将相关归档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填写“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和专(兼)档案员名单”(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档案馆(先发电子版到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 纸质版随归档文件材料一并报送)。

二. 归档范围

时间范围:2014年以前办毕的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范围:《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中保管期限为永久的。

三.归档流程和要求:

1.把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文件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中的类别分别装入文件袋,袋内文件一式一份按时间顺序排列。

3.填写《学院档案移交目录》(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版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移交的照片需单独填写《照片档案移交目录》(附件2)。

4、文件袋封面上填写学院名称及类目号。

5.照片档案归档要求:

(1)毕业生合影照在毕业生离校前归档(另行通知)。

(2)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标准照片、工作照片各一张归档。

(3)领导视察、学术、外事、庆典、校友活动照片选择有代表性的3-5张归档。

(4)归档照片规格:4×6寸。

(5)以学院名称为标题建照片文件夹,为每张照片标注题名,题名要包括人物、人物身份、时间、地点、事件五要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

四.归档时间

2014年4月30日前归档。移交前请与档案馆预约。

联系人:郝淑东;联系电话:82158421。辽师兰台群号:110879636。

注:如需查阅馆藏档案,可登陆档案馆网站首页“辽师大档案信息公布查询系统”。

档案馆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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