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加强在职教师培养、促进学术合作交流、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师大校发[2013] 55号)文件精神,学校从2014年起加大培养力度,通过开展访学、合作研究等项目切实加强在职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现就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本项目选派对象应为在职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的青年骨干教师;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或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
二、选派程序
1、教师自愿申请;
2、各单位根据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择优推荐1至2名人选;
3、被推荐人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后,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网址:http://202.114.99.133/jinxiu/chaxun.asp);
4、单位形成部门推荐意见后将《进修学习审批表》纸质版、《推荐表》电子及纸质版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报人数超过2人请排序上报;
5、学校汇总并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确定人选后公布资助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推荐工作。
三、资助名额及费用
2014年学校拟资助10至15名青年教师,资助费用约为每人每学年8000-10000元。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院教师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14年1月10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 张丽杰 夏鸿飞
联系电话:8676 6588
电子邮箱:zlj8429@163.com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