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等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339号)精神,辽宁省将组建23个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附件1)。为做好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开设相关专业的学院根据文件(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同一专业类的专家不超过3人。
2.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4日(周四)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一览表》(附件3)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jxyjs@lnnu.edu.cn,并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
联系人:肖立莉 联系电话:82158627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等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等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一览表》
附件4:《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