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现将第九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科学道德
品德高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学术道德;
3.工作业绩
业务工作突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学术道德。
(二)在业务工作中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果:省以上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论文(5篇以上)的主要作者,或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主要作者;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奖项)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两个以上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显著经济效益。
4.获得过市、省、国家级相同奖项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材料:
1.辽宁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三篇并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刊期和被引用情况)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3.辽宁省青科奖简表。
四、其它要求
1.其它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
2.请申报老师,提前联系报送材料负责人。
五、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
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相关材料(PDF格式,文件小于10M)、
推荐表和简表电子版各一份;
2.时间:2013年7月25日(14:00前);
3.地点:主楼108室,科研处;
4.联系人:张宝宁 82159266
18640880896 EMAIL:ls9266@163.com
科研处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