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217号),研究生院将组织申报我校“2013年辽宁省研究精品课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概况
对于获批的“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省教育厅将按3-5万元/门给予支持,颁发“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并与本科精品课程享有同等荣誉,有效期为3年。
二、申报条件
1.正在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是教授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课程支撑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
3.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含三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4.课程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课程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培养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
5.教学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6.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
7.教材:课程组应积极更新有关参考教材,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鼓励整体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8.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
9. 2012年已获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四、申报时间
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和研究生机制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材料请于7月11日下班前发送至dawei1396@163.com,联系人:佘大为,电话:9385。
最后的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装订,各培养单位只需提供电子版材料。申报精品课程所需的现场教学录像待研究生院确定申报课程后另行通知。
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是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及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鼓励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
研究生院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