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辽宁省科技厅拟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二、方式
采取申报专家个人网上填报方式。
三、步骤
1、各单位统一确定人选(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十人),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将汇总信息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5月21日。由科研处进行筛选后,分配填报账号和密码;
2、各单位负责人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 (http://epm.lninfo.gov.cn/)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即完成网上填报;
3、开网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7日。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张宝宁 82159266
科研处
2013年5月13日